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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市进一步推进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解读

市发改委 2021/05/10 21:34

一、《实施办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一是中央、省有明确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多次出台文件,对“加强对各类开发区的统筹规划,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促进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开发区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增强开发区功能优势,把各类开发区建设成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新园区十条”就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7〕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15号)、省发改委《关于支持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实施办法。

二是现实有迫切需要。市委、市政府两办2015年12月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试行)》(园区十条)以来,园区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4年来,全市园区经济总量由2934亿元增长到5226亿元,增加了2292亿元,增幅78.2%,经开区和绿色化工产业园进入千亿园区行列;税收由162亿元增长到195亿元,增长33亿元,增幅20.4%;规模工业增加值由641亿元增长到1040亿元,增长399亿元,增幅62.2%;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全市规模工业企业总数的61.2%,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全部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81.9%。但是,总体上看,离高质量发展还有较大的距离。2019年,个别园区的工业税收还只有总税收的20%,按实际开发面积计算,全市园区亩均税收最高的10.25万元,最低的只有1.47万元,全市平均只有5.32万元。产业园区普遍存在空间布局不优、主导产业不强、亩产效益不高、要素保障不到位、体制机制不活等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引导产业园区创新发展,加快动能转换,走高质量发展道路。

三是园区有强烈呼声。通过多次园区调研,各产业园区纷纷建议,《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试行)》(园区十条)(岳办发〔2015〕39号)为试行文件,试行期已过,且已不适合当前园区发展形势,强烈要求市级层面搞好顶层设计,改革创新,出台新的园区十条,强化产业园区精简高效的管理特色,创新运营模式,以规划为引领,形成布局合理、错位发展、功能协调的园区发展格局,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园区完善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促进园区产业集聚、资源集约、绿色发展,构建长效机制,探索园区发展新路径、新经验。

四是外地有成功经验。去年,爱武市长带队到江苏、长沙等地学习,沿海地区园区已经提出了“三次创业”,华东地区和长沙产业园的规划理念、产业层次和产业链建设成就、亩均效益,给我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岳阳园区从92年起开始建设,发展到当前阶段,应该也必须聚焦到高质量发展上来。

二、《实施办法》明确了什么主要目标任务?

(一)提升产业园区的聚集效应。进一步强化产业园区的平台功能,切实提高和发挥园区的集聚效应,加快培育支撑岳阳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的强大发展动能。

(二)强化产业链思维。推动园区发展思路从引进项目转变为培育产业,建设各具特色的产业链,提高产业层次,构建岳阳现代产业新格局。

(三)突出“亩产效益”。切实改变低效增长、粗放发展局面,引导园区努力挖潜增效,少供地、零供地,提高投入产出的节约集约水平,推进高质量发展,保障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办法》明确了哪些重要政策措施

《实施办法》明确了包括强化规划约束、建立现代产业新格局、突出“亩产效益”、创建绿色园区、促进产城融合、强化要素保障、创新园区公共服务模式、改革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实施保障十大类32项内容。从主要措施来看:一是强调了规划约束。目的是改变摊大饼的粗放式开发方式,引导园区合理确定开发边界,有序开发、科学开发。二是确定了高质量发展方向。对园区布局、主导产业发展、战略新兴产业链、亩产效益均明确了发展目标。三是突出了可操作性。《实施办法》提出了十大类具体工作任务,并且都明确了任务落实的路径和责任单位,较具操作性。四是重申了保障措施。从有力保障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出发,对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要素供应、考核激励等方面再次予以了明确。五是突出了改革创新。《实施办法》充分借鉴了省发改委《关于支持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和成都、长沙、常州、武汉等地的先进经验,提出在创新园区公共服务模式、改革体制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大胆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园区基础设施开发、运营市场化,推动园区管理体制“去行政化”和用人机制市场化,创新财税政策,以期进一步释放园区活力,助推园区实现跨越式发展。

四、如何保障《实施办法》顺利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市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用,市直相关部门极积开展《实施办法》的落实工作,各市县区和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根据工作职责,加大组织力度,强化推进机制体制改革的组织和实施。

二是开展宣传培训。邀请专家解读《实施办法》干货内容,组织召开各级各类培训会议,对各单位疑点、难点问题一一解答。另外,通过岳阳日报、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工作号、涉企政策平台等多种媒介方式广泛宣读,确保市直相关单位和县市区全面、准确理解透《实施办法》,为科学开展实施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保障。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自《实施办法》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后,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一道,对全市10个产业园区开展了一轮全面督查。督查各园区对《实施办法》重视的程度,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自己的实施方案,是否体制机制改革有突破。对进度较缓慢的园区进行全市通报,进一步促进《实施办法》高质量落实。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