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信局组织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安全标准宣贯
摘要: 5月16日,青岛市工信局组织召开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安全标准宣贯会议。

为进一步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总体工作部署,5月16日,青岛市工信局组织召开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安全标准宣贯会议。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青岛美锦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等整车生产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吉林大学青岛汽车研究院院长王玉海教授围绕《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国家标准,从制定背景、关键技术、主要内容等方面开展宣贯,宣贯结束后,与会人员还围绕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答疑。

根据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是我国电动汽车领域的首批强制性标准,覆盖电动汽车和电动客车的部件、系统以及整车多层次安全要求,主要内容与联合国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UN GTR No.20)全面接轨,部分检测指标比国际法规更加严格。《电动汽车安全要求》主要规定了电动汽车的电气安全和功能安全,重点增加并强化了热失控报警和整车防水性能要求,以降低火灾、遇水等情况下的安全风险。《电动客车安全要求》针对电动客车载客人数多、使用强度高等特点,在《电动汽车安全要求》标准基础上,对内饰阻燃、车辆结构、充电系统、整车控制、系统防水等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主要规定了动力蓄电池的机械安全、电气安全和功能安全,测试项目涵盖机械冲击、模拟碰撞、湿热循环、外部火烧等各种安全场景。

会议强调,上述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统筹考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际和技术进步需要,从保障产品和使用安全、鼓励新技术应用等方面提出更多安全要求,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和基本保障。各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要充分认识到新能源汽车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强化安全测试验证,严把产品出厂质量关,不断提升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水平。

下一步,青岛市工信局将继续强化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安全标准的宣贯,更好地推动相关标准落地,为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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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青岛市工信局组织召开电动汽车强制性国家安全标准宣贯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