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科技部办公厅明确提出了技术成果的征集条件、申报要求以及申报时间和寄送要求。

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国科办函社〔2021〕167号),明确提出了技术成果的征集条件、申报要求以及申报时间和寄送要求。现转发你们,请有需求的单位认真学习通知(附件4)、《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信息系统使用手册》(附件5)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申报培训ppt》(附件6),按照《征集重点领域》(附件1)要求,注意把握时限结合各自实际进行申报。

1.各申报单位只能从一个渠道进行申报,避免重复。

2.下载打印的纸质申报书应与信息系统中填报的内容严格保持一致,注意查看是否有水印,内容不一致或者无水印、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书不予受理。

3.报送材料要求:于2021年4月14日前,报送纸质材料3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一并填写推荐函(附件3)中表格。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济南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处赵磊  66608811。

报送或邮寄: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811。


附件:1.征集重点领域.docx

2.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申报书(格式).docx

3.推荐函.docx

4.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docx

5.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信息系统使用手册3.17.pdf

6.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申报培训ppt3.17.pptx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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