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36kr
2021-04-07
摘要:
科技部办公厅明确提出了技术成果的征集条件、申报要求以及申报时间和寄送要求。
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国科办函社〔2021〕167号),明确提出了技术成果的征集条件、申报要求以及申报时间和寄送要求。现转发你们,请有需求的单位认真学习通知(附件4)、《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信息系统使用手册》(附件5)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申报培训ppt》(附件6),按照《征集重点领域》(附件1)要求,注意把握时限结合各自实际进行申报。
1.各申报单位只能从一个渠道进行申报,避免重复。
2.下载打印的纸质申报书应与信息系统中填报的内容严格保持一致,注意查看是否有水印,内容不一致或者无水印、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书不予受理。
3.报送材料要求:于2021年4月14日前,报送纸质材料3份,同时提供电子版刻录光盘1份,一并填写推荐函(附件3)中表格。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济南市科技局社会发展科技处赵磊 66608811。
报送或邮寄: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F811。
4.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docx
5.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信息系统使用手册3.17.pdf
6.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成果申报培训ppt3.17.pptx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26日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