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加强梅雨期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宁波市人民政府 clock 663天前

甬农电〔2022〕9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对当前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防指办和省厅对梅雨汛期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全力做好梅雨汛期我市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筑牢思想防线。我市自6月10日入梅以来,经历了不同程度的多轮强降雨,土壤水分饱和,据气象预测,后期我市还将有多轮强降雨过程,农业防汛形势严峻复杂。各地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安全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做好梅雨期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当前正值“三夏”生产关键期,全市新冠疫情防控和重要农产品保供压力依然较大,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及时加强水稻田间管理和秋粮播种指导,落实农业设施设备的防护和加固措施。组织群众抢收成熟的蔬菜、水果等,确保粮食不因灾减产,重要农产品保供不因灾受损。

二、强化预报预警。各地要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的会商,时刻密切关注气象等部门发布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通过农民信箱、浙政钉、微信公众号、政务信息网等途径发布预警信息和技术防范措施,提醒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强有效应对防范。各地要加密预警提醒频次,提高信息传递效率,确保预警提醒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三、突出重点领域。各地要对照“六条硬性要求”,在6月20日前全面完成再排查再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整改。各地要重点关注长期强降雨容易引发小流域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农家乐安全,督促农家乐经营业主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防范措施,一旦出现险情,迅速报告,按要求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移。要做好渔港停泊渔船的管理工作,加强水产养殖管控。督促养殖场户做好圈舍、沼气池、青贮池等加固和管理,对挖土较多的新建大型猪场要指导做好防止山体滑坡、土方塌方等加固措施,落实畜禽粪污和臭气等收集处理要求,及时对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各地要组织人员下沉到一线,指导做好梅雨期日常排查和巡查,一旦有灾情发生,要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指导生产自救。

四、提升保障能力。各地要加强防汛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广大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安全意识。要加快形成全市农田低洼地区一张图,提高数字化精准指导能力。要加强业务干部应急救援教育培训,提高应急救援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增强风险意识,强化装备配备和政策保障,把科学施救理念贯穿到防汛抢险救援的各个环节中,切实保障基层干部、救援人员自身安全。要明确重点领域防汛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五、加强值班值守。各地要加强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明确内部职责分工,严格执行梅汛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值守,进岗到位,确保责任落实全覆盖、无死角。要严格防汛纪律,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有备无患、万无一失。要保持灾情报送渠道畅通,要加强信息调度,及时掌握情况,遇到险情要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及时报告。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