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喜迎二十大 奋进共富路”宁波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好故事”征集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宁波市人民政府 clock 644天前

甬民发〔2022〕79号

各区(县、市)民政局,各市级社会组织: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发掘我市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中的好故事、好经验、好做法,全面展示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建设成果,经研究,决定开展“喜迎二十大 奋进共富路”宁波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好故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并建有党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负责人。

二、征集内容

以“喜迎二十大 奋进共富路”为主题,主要围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党建成果、党建文化、党建活动、优秀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模范事迹,以及社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助力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工作中涌现的优秀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好故事”。

三、征集标准

(一)真实性。征集的“好故事”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必须来源于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党建工作的真人真事,杜绝虚构和抄袭现象。

(二)创新性。征集的“好故事”要注重理念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重点围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难点、热点等内容,突出具体创新实践举措。

(三)实效性。征集的“好故事”要坚持把党的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对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得到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认同。

(四)示范性。征集的“好故事”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能充分体现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有典型性、代表性,可复制、易于推广。

(五)感染力。征集的“好故事”要有较强的故事性和感染力,讲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发生的典型事件,以生动形象的语言和案例,讲好具有宁波特色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故事。

四、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市)民政局要广泛发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严格审核把关,至少推荐报送2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好故事”。市级社会组织直接上报。在社会组织自主申报、区(县、市)民政局审核推荐和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 从中选树一批宁波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好故事”,汇编成册供全市广大社会组织学习借鉴。同时,择优推荐13篇优秀“好故事”参加《喜迎二十大 奋进共富路—浙江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好故事汇编》征集活动。

(二)“好故事”应完整包括背景、案例故事、开展活动、社会影响等要素,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字数为1200—1500字,提供图片3—4张(像素在1024kb以上)。

(三)请各区(县、市)民政局、各市级社会组织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好故事”图片及《“喜迎二十大 奋进共富路”宁波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好故事”征集表》(见附件),于2022年6月23日下班前报送至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

联系人:杨超;联系电话:89189337(兼传真);邮箱:3103999357@qq.com。

附件:“喜迎二十大 奋进共富路”宁波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好故事”征集表.doc

 

宁波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