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甬退役军人局发〔2022〕19号
各区(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宁波前湾新区、宁波高新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组织对2021年年底前印发的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本部门制定的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
本部门制定的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统一编号 |
1 |
关于印发《宁波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 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甬退役军人局发〔2021〕39号 |
ZJBC62-2021-0003 |
2 |
关于公布2021年度宁波市市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及全市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标准的通知 |
甬退役军人局发〔2021〕27号 |
ZJBC62-2021-0002 |
3 |
关于公布2021年度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通知 |
甬退役军人局发〔2021〕16号 |
ZJBC62-2021-0001 |
4 |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
甬退役军人局发〔2020〕44号 |
ZJBC62-2020-0004 |
5 |
关于做好农村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
甬退役军人局发〔2020〕38号 |
ZJBC62-2020-003 |
6 |
关于公布2020年度宁波市市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及全市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标准的通知 |
甬退役军人局发〔2020〕19号 |
ZJBC62-2020-0002 |
7 |
关于公布2020年度宁波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的通知 |
甬退役军人局发〔2020〕18号 |
ZJBC62-2020-0001 |
8 |
宁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宁波市民政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9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
甬退役军人局发〔2019〕44号 |
ZJBC62-2019-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