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公布北界镇第一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关于征求《关于公布北界镇第一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浙江省农村供水保障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等法规规章规定,为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让农村喝上放心水、干净水,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文件。现将《关于公布北界镇第一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5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北界镇党政办。
地 址:遂昌县北界镇新街20号
邮 编:323300
联 系 人:吴文龙
电 话:0578-8143004
附件:《关于公布北界镇第一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遂昌县北界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5日
关于公布北界镇第一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行政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让农村喝上放心水、干净水,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1)以小型水库、山塘作为供水水源的,其保护范围为该小型水库、山塘的集水区域;
(2)以河道作为供水水源的,其保护范围为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两岸纵深不小于50米的陆域,具体可依据自然地理、环境特征和环境管理需要确定(不超过集雨范围);
(3)以大中型水库作为供水水源的,其保护范围为水库库区的保护范围;
(4)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的,其保护范围为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50米的范围(位于河道附近,河水可通过渗透等方式对地下水进行补给的水源地,应结合地下水和河道保护范围划定标准,划定其水源保护范围)。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北界镇第一批日供水规模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汇总表
2.北界镇第一批日供水规模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
保护范围(另附)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北界镇第一批日供水规模200吨以下农村饮用水
水源地保护范围汇总表
序号 |
水站名称 |
所在乡镇 |
受益行政村 |
受益自然村 |
受益人口(人) |
水源地名称 |
水源类型 |
取水点经纬度 |
1 |
王宅桥村供水站 |
北界镇 |
王宅桥 |
王宅桥 |
69 |
华坑 |
溪沟堰坝 |
119.319106,28.763484 |
2 |
上坪村供水站 |
北界镇 |
淤弓 |
上坪 |
52 |
大坑源 |
溪沟堰坝 |
119.182916,28.750776 |
3 |
小官塘村供水站 |
北界镇 |
白水 |
小官塘 |
108 |
邱家山溪 |
溪沟堰坝 |
119.167484,28.744069 |
4 |
周村岱根村供水站 |
北界镇 |
周村 |
周村岱根 |
57 |
石竹坞 |
溪沟堰坝 |
119.213835,28.7344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