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自由探索类项目的通知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04/27 16:45

各有关单位: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根据新修订《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0年度中央引导资金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强度        

为培育一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源,解决我省优势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的支持方向是围绕我省农业科学、材料科学、化学、临床医学、植物与动物学10个传统优势学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先进装备(航空)制造、生物技术及绿色食品和鄱阳湖流域生态等优势学科,适度超前开展引领产业发展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前瞻性基础研究。

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支持强度:每项25万元。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单位应在我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基础研究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赣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省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博士学位(不含在读博士生、脱产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职在岗人员,且男性年龄不超过36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3.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且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得超过2项(含),同一单位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

4.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组全体成员、申报单位、合作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安全及环保等有关特殊要求的科研项目,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6.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各推荐(主管)单位应对其推荐项目进行审核,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负责;

7.项目资助方式主要采取公开竞争方式,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8.各级政府公务人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三、申报受理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受理方式。项目申报全部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登录《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ywgl.jxstc.gov.cn/egrantweb/#)进行申报和审核推荐(具体流程参照省自然科技基金项目申报流程),由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项目在系统中申报统一使用电子印章。项目申报时,不再报送和受理纸质申报书,申报、受理环节通过系统在网上完成。申报前,申报单位、主管(推荐)部门,均须按全省统一的要求办理电子印章事项;如申报时,未办理电子印章,可前往全省统一的服务网点办理(办理事项及相关要求,已在省科学技术厅官网和系统中发布,请及时查看、办理)。

(二)申报推荐截止时间。2020年 2月5日,申报人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主管(推荐)部门必须在各自截止时间前完成相关工作,逾期未完成网上提交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项目,请予以配合。

1.申报单位(负责人)网上申报推荐截止时间:

2020年 2月 10日

2.主管(推荐)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

2020年 2 月15日

(三)项目受理及咨询:由省科技项目服务中心负责。

联系人:谢一虹、艾金根

电话: 0791-88175549、86200587

电子信箱:jxkjgl@163.com

(四)项目业务咨询:由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负责

联系人:钟荷花  沈卫      

联系电话:0791-86252914

(五)电子印章事项咨询:省科技信息研究所电话:0791-86226025。行政事业类单位用章答疑QQ群号:172195919。企业类单位用章答疑QQ群号:855271960。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