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2019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20/04/27 16:41


各设区市政府、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我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以下简称重创工程)重点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组织申报和遴选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6〕12号)的有关要求,省重创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2019年度申报指南》。现将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紧做好相关工作。

 


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重点领域

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2019年度申报指南

 

  为加快重点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升级,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6〕12号)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范围

  符合电子信息、有色等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以下简称重创工程)2019年度主攻方向(具体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产业。项目涉及产业领域处于相关产业链中高端,具有高附加值,对相关产业具有强链、补链、延链作用。

  (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企业股东结构清晰,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其中:现有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本行业警戒线;企业信用等级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新设立企业组织机构健全,其主要股东实力强,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未获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和省重创工程项目扶持或已退出扶持。其中,在上一年度申请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时出现过失信行为的企业不得申报。

  (三)项目。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亿元;列入全省重大工业项目库;未获得过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支持或未申报2019年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其他专题;产品方案及规模清晰、合理,市场前景良好,效益明显;建设内容及实施方案可行、工期安排合理,项目在建或今年年内可开工建设,在建项目原则上不早于2018年开工,建设周期原则上在2-3年;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其中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有关规定;项目的立项、土地、规划、环评、节能、安评等前期手续完备;项目建设和资金筹措方案、拟申请专项扶持方式及金额已经企业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决议。其中,连续多年申请重创工程未获得扶持、且在推进过程中未新增重大创新成果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四)技术。企业拥有良好的技术基础,有自主或联合研发平台,每年有一定比例的研发投入。关键技术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备大规模产业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清晰。

  (五)团队。生产和经营管理团队在相关产业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并取得较好的业绩。技术团队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地位和创新成果,领军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创新能力,并拥有一批行业内优秀的技术人员。

  三、扶持方式

  以股权投资或股权质押的方式对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进行扶持,每个项目安排扶持资金1000万-2000万元,扶持期限3年,到期后按扶持资金等额回收。

  四、申报要求

  (一)组织申报。企业按属地由设区市政府、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负责通知并统一组织项目申报;申报前各地要按照本指南明确的方向、条件和要求对项目认真进行初选。其中,省属企业可由省有关单位组织审核申报。各地、各单位对项目初选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9年3月22日。

  (二)报送材料。项目报送材料包括:设区市政府、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或省有关单位的正式申报文件,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单个项目情况表(附件3),项目单位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件4)。其中:项目申报文件一式两份,并附申报项目汇总表、单个项目情况表(企业盖章)。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九份并装订成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其完整附件要统一制成电子版。

  (三)报送要求

  1、加强项目真实性审查。各设区市政府、省直管试点县(市)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省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所推荐项目认真审核把关,并在推荐项目的正式行文中对以下内容进行明确:一是对项目的真实性、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及其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二是对所推荐项目进行排序,排序结果将影响项目的评审得分。

  2、及时报送项目。本次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其中:项目正式申报文件及申请材料由各地统一报送至重创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不接受企业单独报送;申报项目汇总表、单个项目情况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电子版也同时报送;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不齐全或超过申报截止时间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本指南由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推进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2019年度主攻方向

2.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2019年度申报项目汇总表

3.2019年申报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产业化项目情况表

4.2019年江西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