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技厅对科技专家库专家启动实施信用等级管理

科技监督处 2020/09/22 09:35

近年来,中办、国办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咨询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要求和职业道德,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工作,为科技管理决策提供负责任、高质量的咨询评审意见”,提出要加强对咨询评审专家的“科研诚信管理”,组织开展“诚信评价”,“建立完善评审专家的诚信记录、动态调整、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专家评审行为”。

为加强咨询评审专家的科研诚信管理,进一步促进和规范专家在科技活动咨询评审服务中更好地履职尽责。近日,省科技厅制定了《关于加强科技专家库专家信用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启动实施对科技专家库专家的信用等级管理。

该规定要求专家使用单位如实记录专家在科技咨询评审活动中的表现,根据专家履职情况并综合项目单位及群众的反映,将专家在科技咨询活动中的信用行为分为良好信用行为和不良信用行为,其中不良信用行为又分为严重信用不良行为、中等信用不良行为和轻微信用不良行为。对应不同信用行为表现,分别按照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级。信用评级为A的专家,列入科研诚信红名单;信用评级为B、C的专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科技咨询活动,并实施信用重点监督;信用评级为D的专家,清除出科技专家库,列入厅科技专家库黑名单,录入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实行信用联合惩戒。此外,对信用评级为B、C的专家,还明确了信用修复的方式方法。

附件下载:《关于加强科技专家库专家信用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