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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兔crm试用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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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兔crm试用服务协议

夺冠互动 2021-09-01 00:00:00 860
“生意兔crm”试用服务协议(“本协议”)是您(下称“用户”)和河南夺冠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服务商”)之间,就服务商为您提供生意兔crm应用服务产品或服务(下称“本服务”),所达成的合法协议。

“生意兔crm”试用服务协议(“本协议”)是您(下称“用户”)和河南夺冠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服务商”)之间,就服务商为您提供生意兔crm应用服务产品或服务(下称“本服务”),所达成的合法协议。
 
一、协议的生效
用户确认而生效:本协议由服务商提供在线版本,用户试用/体验本服务时,应认真阅读本协议后,须保持本协议为勾选状态,方可进入下一步订单确认流程。本协议一经用户确认,即具有合同效力,对服务商和用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定义
“生意兔crm”指以客户为中心的销售转化能力提升工具,从客户获取、客户管理到客户转化、销售管理,帮助中小型企业打造的智能销售管理解决方案。
 
三、服务试用期限
1、本服务的试用期限为1年,自用户第一次在生意兔crm登陆起计算。席位数量为2人,试用产品版本为生意兔crm(基础版)版。用户可以直接使用阿里云账户登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服务商有权终止继续提供本服务,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用户试用的服务已到期;
(2)用户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条款的约定,且自服务商通知其纠正后仍未纠正的。
3、试用到期后,用户如需继续使用本服务,用户可联系服务商协商相关事宜。
 
四、服务费用
1、本服务为试用服务,用户可以按照页面的提示进行免费体验。
 
五、用户的权利义务
1、用户保证其使用本服务的各项行为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真实且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用户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本服务。
3、用户理解并同意,因现有技术限制,服务商提供的服务可能存在瑕疵,并不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正常执行或达到用户所期望的结果。
4、成功订购服务后,服务商按照本协议以及产品相关页面所展示的服务说明、技术规范等内容向您提供服务。
 
六、服务商的权利义务
1、服务商保证,其有合法权利向用户提供本服务的使用许可,并保证版权的合法性。
2、服务商承诺,其向用户提供本服务之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构成侵害。如因其行为导致用户遭受任何第三方提起的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服务商承担其法律责任及后果。
3、服务商负责及时对本服务进行升级、维护和管理,并通过客服电话、在线客服等方式,向用户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
4、服务商承诺,其向用户提供的服务中不含有:
(1)蓄意毁坏、恶意干扰、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统、数据或个人资料的任何病毒、伪装破坏程序、电脑蠕虫、定时程序炸弹或其他电脑程序;
(2)任何已知的漏洞、后门、恶意服务;
(3)其他可能对用户的系统安全造成损害的不安全内容。           
5、责任限制:在适用法律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服务商不会对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服务所引起的或有关的任何间接的、意外的、直接的、特殊的、惩罚性的或其它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因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坏而造成的损害,因利润损失、数据损失、营业中断、计算机瘫痪或故障、商业信息的遗失而造成的损害,因未能履行包括诚信或相当注意在内的任何责任致使隐私泄露而造成的损害,因疏忽而造成的损害,或因任何金钱上的损失或任何其它损失而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即使服务商事先被告知该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七、用户业务数据
1、服务商在履行本服务协议过程中可能会收集、使用【您以及您向服务商披露的您员工、您授权人员的信息】,包括【员工姓名、部门、帐号、职位、角色、帐号状态】,用于【完善您试用/体验此商品的账号信息】目的。
2、未经用户许可,服务商不会擅自披露用户数据。但在下述情况下,用户数据将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1)经用户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如果用户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为提供用户所要求的服务或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用户数据。
3、服务商会将收集的用户信息储存在阿里云RDS上,试用结束一个月后会删除用户数据。
 
八、知识产权
1、本服务受版权法、国际版权条约以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条约的保护。本产品/服务为授权用户使用许可,而非出售。
2、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服务商授予用户一项非排他的、有期限的、不可转让的使用本服务的使用许可。用户不得转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本使用许可权利以牟取商业利益。
3、在本协议项下一方向对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提供一方或其合法权利人所有; 除提供方或合法权利人明示同意外,另一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上述知识成果,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使用生意兔crm服务所涉及的相关素材的知识产权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或对您使用的生意兔crm服务的知识产权的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您和服务商均有责任出具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配合对方的相关投诉处理工作。对于因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或可能向其提起诉讼,违约方应负责解决,承担费用和损失,以及使另一方免责。
 
九、保密条款
1、本服务条款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以下简称“接受方”)从对方(以下简称“披露方”)取得的、获知的、或因双方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秘密)、技术秘密、经营诀窍和(或)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产品计划,价格,财务及营销规划,业务战略,客户信息,客户数据,研发,软件,硬件,API应用数据接口,技术说明,设计,特殊公式,特殊算法等),无论上述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披露方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 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妥善保存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措施的审慎程度不少于其保护自身的保密信息时的审慎程度。双方仅能将保密信息用于与本协议项下的有关用途或目的。
3、 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业务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并严格限制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
4、本条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    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该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    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    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    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责任的前提下,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5)    该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通知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6)    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
(7)    接受方为向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申请某项业务资质、获得某项认定、或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认证,需结合对方情况向前述机构提交材料或进行说明的而披露的信息,在该等情况下,接受方应秉持必要情况下最少披露原则及要求因此获知保密信息的机构按不低于本协议的标准予以保密。
5、您和服务商都应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上述保密信息不被泄露。一旦发现有上述保密信息泄露事件,双方应合作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产生。如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协议修改
1、如果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发生变动,服务商应通过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2、如果用户不同意服务商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此等情况下,服务商将删除用户的所有数据。如用户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服务商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十一.通知
在您使用此商品后,服务商会通过短信、电话的方式给您发送各类通知,以便联系您提供更多的服务。
 
十二、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双方就本协议的签订、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双方应努力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附则
1、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分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条款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
3、服务商可根据其自身运营状况,在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用户的前提下,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方,而无需获得用户的事先同意。服务商之受让人受本协议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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