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聊城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镇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摘要: 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激活区域经济活力。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激活区域经济活力,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聊政办字〔2022〕44号)《关于印发《聊城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镇建设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聊非公组发〔2023]3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聊城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镇综合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市内所有开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的乡镇(街道)。

二、评价内容

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镇建设情况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一)基本情况。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和已开展的重点、亮点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逐项说明《聊城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镇建设方案(2023-2025年)》指标体系内25项二级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是否存在第26项指标中的一票否决问题。每个指标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指标涉及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三)今后工作举措。制定的今后三年的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镇建设目标。为促进本地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拟实施的重点项目,需逐项列出基本情况、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技术水平、预期效益、拟配套的政策及资金等情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

1.支持重点服务机构提升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机构围绕技术、培训、融资、知识产权等方向开展“点对点”精准化服务的水平。

2.支持重点民营企业提升创新能力。支持重点民营企业独立或联合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采取竞争立项、定向委托、组阁揭榜等方式参与创新攻关。支持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开发与利用水平。

3.支持重点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支持重点民营企业深入实施技术改造,全面促进数字化赋能,加快节能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4.支持提升产业链协作配套水平。支持民营龙头企业建链补链强链项目,支持民营中小企业融链拓市场,提升产业链内部协作配套能力。

5.支持提升重点民营企业的品牌影响力。支持重点民营企业制定品牌发展规划,开展品牌策划、设计、创建活动。支持运用线上线下展会、电子商务平台等营销渠道开展品牌宣传推广活动,扩大品牌影响力。

三、评价程序

(一)自愿申报。由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自愿申报,经所属县(市、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后报至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综合评价。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采取材料复审、实地查看、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材料实施竞争性评审。

(三)公布结果。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后,确定第一批聊城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镇。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充分认识建设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镇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建设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镇工作作为一次重要契机,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民营企业快速成长,发展壮大镇域经济。

(二)扎实建设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围绕《聊城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镇建设方案(2023-2025年)》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夯实工作内容,主动对照指标体系,扎实开展建设工作。

(三)严格材料把关。各市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各乡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给予通报并取消参评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县(市、区)认真审核把关,每县(市、区)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推荐数量不超过1个),于10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PDF版)、申报材料( PDF、WORD版)发送指定电子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科。


联系人:韩伟欣 李盼盼  电话:2990081

电子邮箱:lcsgxjfgyzjjfwk@lc.shandong.cn


附件:关于印发《聊城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镇建设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聊非公组发〔2023〕3号)


聊城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    

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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