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评估的通知
36kr
2021-03-25
摘要:
2019年、2020年度认定的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具体名单见附件2。
历下区、市中区、章丘区、济南高新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评估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园区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9年、2020年度认定的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工作安排
(一)纳入评估的园区须严格按照《数字经济园区自评估报告撰写提纲》(见附件3)要求,编写提交自评材料(一式四份)。
(二)各单位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园区自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于3月17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市工信局,电子版(电子文档和PDF版)材料同步发送至指定公务邮箱。
(三)市工信局审核汇总上报,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从集聚水平、支撑作用、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对园区进行综合评价,并视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审核后公布评价结果。
三、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估工作,认真组织辖区内园区开展自评估,对照标准(附件4)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二)园区所报材料必须规范齐备,内容详实完整,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逯国
联系电话:66602617
邮 箱:sgxjxxhyszjjc@jn.shandong.cn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B323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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