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基〔2020〕342号)相关部署要求,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

各市科技局、各相关高校及科研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基〔2020〕342号)相关部署要求,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

科技资源调查主要对象为拥有财政投入形成科技资源的各地方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所属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所属科研机构。

科技资源调查的内容主要为上述对象中财政投入形成大科学装置、50万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信息、生物种质资源库(馆、园、圃、场)等各类科技资源的状况。国家规定的涉密内容不参加调查。

资源调查数据标准时点是2020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9年度和2020年度。

二、数据填报

(一)填报渠道。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https://nrii.org.cn/)是2021年度资源调查的工作平台,已升级开发了资源调查系统模块,设立了2021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栏目,并与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数据接口。

使用财政部统一开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可以在资产系统中筛选出单台(套)原值50万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卡片,通过数据接口直接导入资源调查系统模块。未使用财政部统一开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可以参照《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附件2)中的有关说明,将单台(套)原值50万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卡片以离线数据包等方式导入资源调查系统模块。在资源调查系统模块上完成大型科研仪器等资源信息的填报。

(二)填报时间。网络填报截止时间为2021 年6月18日。填报单位完成网络填报后,需打印法人单位科技资源调查信息汇总表一份并加盖公章,于2021年6月25日前报送科技统计分析研究中心(250101,济南高新区舜华路607号山东科技大厦 912室)。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调查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调查部署培训、信息填报、审核汇总、数据报送、分析利用及数据公开等工作,确保年度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填报单位要按要求组织完成年度调查信息填报、数据核查、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等工作,确保本单位科技资源调查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本次调查将对重点科技资源单位、原值较高的大型科研仪器信息等进行重点核查。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报信息以及存在严重瞒报或漏报情况的单位将给予公开通报批评,并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四)相关资料文件由各市负责资源调查的同志加入QQ工作群后联系工作人员获取。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统计分析研究中心

0531-66777161 0531-66777047

省科技服务发展推进中心

0531-66777332

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0531-66777033

基础资源调查QQ工作群:249280704

附件:

1.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2.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

附件下载:

1.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pdf

2.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手册.pdf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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